关于启动2023年度教学工作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11:37:21作者:浏览次数:345
各学院: 为表彰在我校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的团队和个人,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学工作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 符合《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连师专〔2019〕92号)(附件1)所列的奖励项目。 2. 获奖(立项、结项)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 已按教学工作量折算的项目不纳入奖励统计。此外,2023年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第十一届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已纳入2023年度“随到随奖”项目,本次无需统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奖励的项目均为教务处发布的政府、政府部门或委托其他部门以及学校团体组织开展的教学评奖和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2.申报奖励的项目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项目立项或结项文件(有主办单位公章),如暂时没有收到原件需在汇总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公示等佐证材料,学院负责审核。 三、申报方式 请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申报奖励的教师应提供证书高清扫描件(不接受照片或手机扫描版本),支撑材料命名规则“年份+项目名称(与证书一致)+获奖级别——姓名”,示例:1.“2023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一等奖——张三”;2.“2023年江苏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二等奖——张三(指导教师李四)”。学院将教师获奖材料和指导学生获奖材料分别命名并压缩上报,如“学院全称+2023年教师教学奖励申报支撑材料”、“学院全称+2023年指导学生获奖奖励申报支撑材料”。 请将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附件3)和支撑材料压缩后发送至lygszjwcgw@163.com,汇总表纸质版须学院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玖兴楼B219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学院报送材料时间为2024年4月3-10日。 附件: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连师专〔2019〕92号) 2.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3年度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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