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5年度院级督学超课时听课工作量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院级督学在2025年度(2024-2025-2学期和2025-2026-1学期)中超出额定教学工作量的听课量。
二、认定依据
原则上以质控系统的听课记录为准,若系统中无对应记录,须提供纸质版听课记录原件(学院审核盖章)作为佐证,严禁虚报。
三、报送要求和时间
超课时听课工作量统计表将单独发送至各学院教务秘书,请各学院完成本学院督学听课记录的汇总、审核,确保课时数真实、佐证材料完整。本次统计结果将同步纳入2026年学院教学质量考核体系。
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13日(下周五)前将院级督学听课超课时统计表(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A1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98347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220268
质量监督处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