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5-12-31 11:21:35作者:浏览次数:14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质量,学校现成立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巡考小组,对全校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现将巡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巡考小组 组长:丁红星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广杰 | 马 聪 | 王丽萍 | 王 雨 | 王 珊 | 王 震 | 龙 彦 | 朱 萍 | 朱翠肖 | 伏 涛 | 任玲玲 | 刘 红 | 许苗堂 | 孙成祥 | 杜登军 | 李丽娜 | 李 昂 | 杨乐新 | 杨洪玲 | 吴雨荣 | 张永康 | 张永瑞 | 张乾清 | 陈 磊 | 赵 昕 | 赵 明 | 赵宜君 | 茹 田 | 夏正宝 | 徐 徐 | 陶 醉 | 董祥开 |
|
|
|
二、巡考工作安排 (一)巡考分组安排及期末考场安排(见附件1、2)。 (二)检查内容: 1.检查考场布置、考场环境、考场秩序; 2.检查监考人员到位和履行监考职责情况; 3.检查学生到位及证件携带情况; 4.了解各学院巡考情况; 5.协调、处置考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三)巡考要求: 1.巡考人员应佩戴巡考牌,将手机处于静音状态,进出考场或在考场应减少对学生考试的影响。 2.巡考人员应高度重视巡考工作,认真学习《连云港师范学院考场规则》《连云港师范学院监考守则》《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程序》及其他相关文件(见附件3),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考,保证巡考工作质量。 3.巡考人员应对监考教师和学生不规范的考试行为和异常现象进行及时提醒、纠正;如遇突发事件,应协助监考教师处理解决,并及时向教务处报告。 4.巡考结束,巡考人员及时填写巡视记录表,并交至教务处运行科(玖兴楼B103)存档。 5.如因公需要调整巡考安排或巡考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赵宜君,15950711183(220183);谢晗,15252837469(280173)。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巡视安排表 附件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考场安排表 附件3:考试管理相关制度
教务 处 2025年12月31日 |
|
|
|
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