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应补助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6 03:04:20作者:浏览次数:10

为全面准确及时统计我校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现将2025应补助科研成果登记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授权专利等符合连师院〔2025〕41文《连云港师范学院高水平科研业绩补助办法中第四章科研成果的补助中所列明的应补助的科研成果。

二、上报形式:

1.各学院部门审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其中著作只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后,将符合〔2025〕41第四章规定的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报送科技产业处。学术著作要交一本留存,不返还。

3.被SCI、EI、SSCI、A&HCICSCD收录成果需提供相关收录及中科院分区证明。

4.行政部门的教师专技人员成果计入相应学院汇总。

5.各学院、部门根据文件核定补助金额并需科研人员签字确认。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科技处存档。

三、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门于122226日按下表安排报送签字盖章的EXCEL汇总表见附件和复印件(应补助成果),联系电话220695因涉及报送材料现场核对,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亲自报送交接。


科技产业处

20251216


学院、部门

报送日期

学院、部门

报送日期

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各部门

2025年12月22日上午

美术学院

2025年12月22日下午

体育学院

2025年12月23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2月23日下午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4日上午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

2025年12月24日下午

初等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25日上午

文学院

2025年12月25日下午

海洋港口学院

2025年12月26日上午

外语与商务学院

2025年12月26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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