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度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1 05:26:46作者:浏览次数:11
相关学院、部门:
现将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2026年度连云港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转发,具体内容见附件。请科研秘书及时阅读,做好申报动员与组织工作。因正值暑期,为便于材料受理,请申报人员尽快加入我校2025-2026年度市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群(QQ群号:1056673984)。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节点如下: 材料初审(7月21日前):申报人提交《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和《活页》各一式5份、《连云港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2份至所在学院或部门;科研秘书汇总、初审。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申报人。申报人需当日完成修改补交。 邮件发送(7月21日):各单位在完成材料初审和分类排序后,由科研秘书集中将所有申报书与活页电子版(以“项目类别+学科+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格式命名)以及申报汇总表(Word格式)发至科技产业处OA邮箱,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学院/部门连云港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共*项,其中重点*项,一般*项,自筹*项,委托*项”。打印《申报汇总表》(分类排序、科研院长/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学院/部门公章)2份。 学校验收(7月22日):请科研秘书将所有纸质材料集中报送科技处A210室。如现场审核发现问题,科研秘书需当日完成修改补交。验收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友情提醒: 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职级; 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市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市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市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研市社科基金项目不具备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 已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社科联、市教科所等部门立项的课题,不得同题材重复申报; 已纳入市社科联2025年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圈定重大课题,并作为市社科基金项目和全市社科应用研究项目“双立项”的课题,不再接受申报; 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课题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 申报人务必下载此校园网通知附件的电子申报书填写后打印提交(我校相关基础信息已增添); 申报人务必填报《连云港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
我校此类项目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7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产业处 2025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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