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校重点研究所(中心)申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在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职能部门进行了审核,经学校研究,拟设立以下12个校级重点研究所(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16日。期间如对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科技产业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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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拟立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研究所(中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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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校重点研究所(中心)申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在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职能部门进行了审核,经学校研究,拟设立以下12个校级重点研究所(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16日。期间如对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科技产业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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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拟立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研究所(中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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