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校课程体系建设,学校在引进优质网络课程资源的同时,鼓励各专业教师积极开发公共选修课程,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开课教师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申报要求
1.公共选修课程主要包括5个门类:人文素质类、科学素养类、艺术审美类、创新创业类和教师教育类。
2.各学院需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和已有公共选修课开课现状,主动整合课程资源,鼓励教师申报,重点关注科学素养类、艺术审美类、创新创业类课程的开发与建设。
3.课程采取线下授课形式,并配备一套完整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内容简介、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课件、教案、教材或讲义。
4.如需学生购买教材,必须在课程内容简介后加以说明,由学生自愿购买。
5.申报课程教学时数为30课时,共开设15周,每周2课时。
6.每门课程单班最大人数为150人,选课人数不足30人不开课。
7.每位教师限报2门课程。
8.上课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开学后第三周开始上课。如有特别需求,请在《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件1)及《公共选修课汇总表》(附件4)的备注栏中标注说明。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件1),准备好《公共选修课课程标准》(附件2)、《公共选修课教学进度表》(附件3)、课件、教案、教材或讲义等教学材料,上交学院审核;
2.学院对申报教师的资格、课程内容、教学准备情况、教学材料等进行汇总审核。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写《公共选修课汇总表》(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于2月2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学院分管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运行科谢晗老师处,邮箱:lygsfjwcyxk@163.com。
3.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统一编写课程编号录入教务系统,落实排课任务。
四、申报材料清单
1.《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件1);
2.《公共选修课课程标准》(附件2);
3.《公共选修课教学进度表》(附件3);
4.《公共选修课申报汇总表》(附件4);
5.公共选修课课件;
6.公共选修课教案;
7.教材或讲义。
五、选课方式
教务处将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组织学生进行选课,届时学生可在校园网选课系统内查询拟开课程信息,了解课程有关学习要求。
六、其他
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劳务酬金发放管理规定(试行)》(连师专〔2019〕85号),公共选修课酬金发放标准如下:
(一)正常工作时间(含下午第9-10节)内,执行下列标准:
初级职称15元/标准课时;中级职称20元/标准课时;副高职称25元/标准课时;正高职称30元/标准课时。
(二)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含晚上、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执行下列标准:
初级职称25元/标准课时;中级职称30元/标准课时;副高职称35元/标准课时;正高职称40元/标准课时。
附件1: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表
附件2:公共选修课课程标准
附件3:公共选修课教学进度表
附件4:公共选修课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