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及时统计我校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促进科研人员科研成果登记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现将202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授权的专利及连师专【2022】62号文《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奖励办法》、连师专【2022】64号文《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学艺术类创作实践成果认定暂行办法》列明的应奖励的获奖科研成果。
二、上报形式:
1.科研人员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外网请用VPN登录)录入并上传证明材料,登录网址http://10.10.101.80:8080/#/login。
2.各学院、部门将所有人员2024年全年科研成果以EXCEL格式汇总(汇总表见附件)。
3.各学院复核原件(上传科研平台的成果扫描成一个清晰完整的合并文件即可)、复印件(其中著作只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后,将符合各奖励文件规定的应奖励科研成果复印件报送科技处。学术著作要交一本留存,不返还。
4.被SCI、EI、SSCI、CPCI收录成果需提供相关收录及中科院分区证明。
5.行政部门的教师专技人员(以校人事处认定的教师名单为准)成果计入相应学院汇总。
三、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门于12月9日至13日按下表安排报送EXCEL汇总表(见附件与科研平台一致)和复印件(应奖励成果),联系电话220695,EXCEL汇总表需签字盖章。因涉及所报送材料与科研平台内容进行现场核对,所以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亲自报送。
学院、部门 | 报送日期 | 学院、部门 | 报送日期 |
外语与商务学院 | 2024年12月9日上午 |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 | 2024年12月9日下午 |
初等教育学院 | 2024年12月10日上午 | 海洋港口学院 | 2024年12月10日下午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24年12月11日上午 | 美术学院 | 2024年12月11日下午 |
体育学院 | 2024年12月12日上午 | 文学院 | 2024年12月12日下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4年12月13日上午 | 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各部门 | 2024年12月13日下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