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校高级别科研项目、 校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08:55:48作者:浏览次数:86

各学院:

我校2024年度高级别科研项目、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高级别科研项目

高级别科研项目的培育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不含省高校项目)的预研工作;主要用于加强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

2.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主要用于加强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的培养和青年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

二、选题指南

切实做好2024年度校高级别科研项目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立项工作,发挥校级科研项目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科技产业处已于2024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校高级别项目和青年项目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截至2024年5月20日,共征集到选题66个(见附件选题指南)。申报人须对照选题指南进行申报。

三、申报资格

1.所有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以主持人身份兼报两项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目前已经承担校级科研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被市厅级以上立项的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2.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申请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的基本条件。

3.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项目申报当年的1月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和发展潜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高级别科研项目、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高级别科研项目、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 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高级别科研项目或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4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目前已结项的往年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人,如至今尚未申报省部级科研项目,不得申报。

5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验收与评审流程

1. 学院申报人填报

申报人参看2024年度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科研项目选题指南》确定选题,填写打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2024611日前报送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至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材料。个人电子申报材料命名格式为:申报项目类型+所在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

2. 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审核

科研秘书于2024年612日前完成所在学院申报材料的汇总和申报人资格审核工作,将申报和初审情况上报所在学院分管科研院长和学院学术委员会。

3学院组织院内评审

学院组织校内外学科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院内评审,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排序。申报汇总表和学院评议结果(打分排序表)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分管领导同意后,于2024年618日前报送科技产业处电子版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科技处工作人员指定邮箱。

学科大类工作人员联系电话验收地点
人文社科类王 琰18936644210玖兴楼A210
自然科学类路 和15161378792玖兴楼A219

            

4. 科技产业处组织学校专家评审

科技产业处2024年621日前完成全校申报材料的汇总申报资格复审和申报书形式审核工作,组织学校专家评审。终评结果上报学校分管领导,经同意后,在校园网公布。

五、相关要求

1. 具体结项要求参看校园网政策文件栏的《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级别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连师专[2023]7号)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连师专[2023]8号)

2. 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项目结项后2年内项目负责人须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否则3年内不可以申报有经费资助的校级科研项目。

3. 为便于立项后的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在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后,须及时登录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立项基础信息,各学院科研秘书须及时登录此系统完成初审工作。

 

 

 科技产业处

            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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