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7 11:15:48作者:浏览次数:333

各学院、部门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以下简称《支持计划》)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计划

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特教,不含技工学校,下同)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共遴选支持300名省级教学名师。

二、申报名额

我校有1名额

三、申报条件

(一)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二)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高等职业学校人选,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产教融合、教研结合,近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平均不少于36/学年。

2. 现任校级领导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3.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一层次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四、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 的教师向所在学校申报,学校须对申报人姓名、职务、教学工作量、主讲课程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学校需对推荐人选的职务、主讲课程、教学工作量、实践工作情况等申报基本条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职的地区和高校,省教育厅将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或减少推荐名额。各地各高校教师(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教学名师遴选推荐的具体工作,并于222日前提供以下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一)书面材料。包括:

1申报人推荐表(1份,正反打印,见附件2);

2申报人汇总表(1份,见附件3),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同意后报送;

3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学生评价情况(如学校未开展相关活动,不作硬性要求)、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所在学校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

(二)电子材料。

申报人汇总表(excel格式)、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图像和声音要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通过光盘或U盘报送)、申报人推荐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pdf格式)。以上材料需分人建文件夹,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请于20241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B509。联系人:祁明秀,电话:220132,邮箱:1605878687@qq.com

 

人事处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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