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获奖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4 08:14:24作者:浏览次数:507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3〕16号),省教育厅于2023年6月14日至16日在苏州举办了第二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来自全省103所高校的368名艺术教师参加了本届展示活动。现将获奖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书面向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3335639,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205室,邮编:210024),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以便联系。

获奖名单
第二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获奖名单公示.docx
评奖说明
(一)个人奖项

1. 个人全能奖:获奖面覆盖参展教师总人数的70%,其中个人全能一等奖占20%、全能二等奖占20%、全能三等奖占30%。

2.个人最佳单项奖:各单项展示排名前10%(四舍五入。个别单项前10%不足1人的,参考第1名的成绩,达到90分以上可以设置1人)。

3.根据不同参展组别和不同评委组,按照参展教师数量划分奖项。
4.所有奖项按照已经公布的成绩和排名从高到低切分计算。
举例:假设公共艺术教育组中,某选手微课成绩排名比(选手排名/本组人数)为0.15,审美与人文素养成绩排名比0.2,专业技能方向选择为声乐,在该组中排名比0.4,其三项综合排名比为(0.15+0.2+0.4)/3=0.25。假设同组声乐方向共有20个人,则可以有全能一等奖4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6人。如果该选手的综合排名比0.25在20人中位列前4名,则该选手能获得全能一等奖。
举例:假设专业技能展示中,公共艺术教育组参加造型表现与书法共20人,则前2名可以获得专业技能展示个人最佳单项奖。
(二)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奖励展示成绩突出的学校和参与面广的学校。
按照艺术师范教育组、专业艺术教育组、公共艺术教育组三个组别,分别计算参展学校获个人全能一等奖和个人最佳单项奖的总数,进行由高到低排序,本组所有获奖学校中排名前30%且学校无弃赛选手或选手违规情况,可获得优秀组织奖。

本次参展高校共103所,根据以上规则遴选各组学校总成绩前30%,其中艺术师范教育组入选9所高校,专业艺术教育组入选17所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组入选17所高校,合并重复的高校后总计有31所高校入选优秀组织奖。

江苏学校美育 2023-07-03 10:17 第二届江苏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获奖名单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