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经自主申报、学院初审、相关部门审核、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拟同意闫茂华等288名教师通过“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现将拟同意认定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3日-10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校纪检室或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85817772(纪检室) 85817766(人事处)
人事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