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末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停课及考试时间安排
1. 各任课教师所在学院按教学计划规定课时数安排停课时间,本学期因故耽误的课时需要补足,最迟停课时间:2021年7月2日。
2. 公共课考试安排见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其中:
· 计算机课程考试由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组织安排。
· 体育考试体育学院组织,考试采取随堂考形式。
· 校级公选课/跨专业校选课考试安排于原上课时间进行考试。学院级选修课及考查课程考试,按教学计划规定课时数执行,考试由各任课教师所在学院自行安排。
3. 专业课考试时间为第17-19周(6月28日至7月14日),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申请。专业课考试具体安排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教务处组织巡考抽查。
4. 学院集中阅卷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14日。
5.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停课及考试时间安排督促任课教师调整教学进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并通知学生及时查看考试信息。
6. 进行考试改革的课程需要向学院申请,报教务处备案。
二、试卷命制、保管与批阅
1. 建成试卷库(试题库)的考试课程一律使用试卷库(试题库)的试卷。
2. 各学院要加强考前试卷印刷、装订、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要派专人负责核对、保管试卷,严防错印、漏印或泄密等问题的发生。
3. 所有考试课程应由教研室(或学院)统一组织阅卷,并制定评分标准,采用3人以上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试卷阅完后必须进行复查、及时登记卷面成绩,并做好试卷分析。
4. 试卷要求:
· 公共课试卷由教务处分管处长根据《试卷库建设实施意见》从试题库中抽取,统一印制、分发,请各学院于6月18日(周五)前将试卷库做好并由分管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教务处。
· 各学院专业课试卷由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根据《试卷库建设实施意见》从试题库中抽取,由教务秘书负责保管,由各学院自行印制。抽取专业课试卷时必须详细填写《试卷库使用登记表》(具体要求见“试卷库建设”),由学院留存备案。
· 校级选修课试卷由任课教师填写考核形式安排(见附件2),注明考试人数、考试形式,采用论文考试形式的必须以书面形式申报,并列出题目和相应的评分标准。请于规定时间之前将考核形式安排表及样卷交由各学院教务秘书汇总,试卷按格式要求统一制作(见附件3)。
三、加强课程考试管理
1.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周密安排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学院领导要加强巡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各学院在考试之前要召开考务会议,加强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务规范教育,尤其要强调监考教师必须在开始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严格监考纪律,要进行彻底清场、合理安排考场座次;考试过程中认真巡视、预防考生作弊行为的发生。如果发现作弊事件要控制好考场的正常秩序,并进行妥善处理(注重收集证据),及时与本学院考务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3. 召开班主任会议和学生大会,做好期末考试动员工作,强调考试纪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要面向广大学生切实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根据学院特点采取适当的形式在考前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工作,杜绝考试作弊的发生。
4. 所有课程考试一律要求学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请各学院通知到位。
四、考场安排
1. 考试科目:以学院上报监考统计表为准。
2. 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规定时间,各学院按统一时间自行安排考场、监考教师。各学院按统一格式(见附件4)排出监考表,6月23日(周三)报送至教务处。
3. 各学院按监考表准备考场,考场要求:卫生整洁,桌子反向放置,每个标准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学院应在醒目位置公布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老师,及时开门。
五、试卷批改、装订要求及成绩录入与审核
1. 考试完毕,公共课试卷由学生所在学院收齐整理后于考试当日移送至任课教师所在学院;专业课试卷由各学院自行密封妥善保管;参加重修考试学生的试卷一定要单独装袋,以免混入其他班级中,漏登成绩。
2. 试卷批改实行集体“流水”批改,要做到公平、公正,成绩计算要仔细、准确。
3. 所有试卷请严格按照要求装订(含考试课程、考查课程、选修课程。)
4. 论文考试、作业考试材料一律使用A4纸,务必装袋保存。
5. 校级选修课试卷装订完毕由教师所在学院保存。
6. 成绩录入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7月20日,7月20日下午17:00系统关闭,请各学院及时组织阅卷。为保证学生在假期能及时查询成绩,开学如期进行补考,必须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将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并上报本学院本学期需要补考的课程清单。
以上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务必请各学院领导及教务人员认真对待,细致安排,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