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院2023年聘任兼任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6 08:33:10作者:浏览次数:581

各学院:

根据省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对我校兼职教师队伍的要求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连师专〔202161号)文件精神,按照各学院现有学生数量核定2023年度聘任兼职教师数量,原则上围绕升本专业优先聘用兼任教师,请各学院认真执行。

学院

应聘外聘教师人数

初等教育学院

15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

36

美术学院

9

文学院

12

海洋港口学院

10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13

外语与商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15

体育学院(公共体育部)

6

 

备注:以发放兼职教师课时费为依据统计兼职教师人数,两个学期聘任同一位兼职教师计为1人。

人事处、教务处

202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