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对我校兼职教师队伍的要求和《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连师专〔2021〕61号)文件精神,按照各学院现有学生数量核定2023年度聘任兼职教师数量,原则上围绕升本专业优先聘用兼任教师,请各学院认真执行。
学院 | 应聘外聘教师人数 |
初等教育学院 | 15 |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 | 36 |
美术学院 | 9 |
文学院 | 12 |
海洋港口学院 | 10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13 |
外语与商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15 |
体育学院(公共体育部) | 6 |
备注:以发放兼职教师课时费为依据统计兼职教师人数,两个学期聘任同一位兼职教师计为1人。
人事处、教务处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