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市财政局国库处对账、年终决算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现就2022年有关财务年终结账工作进行安排,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有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1.本年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含政府采购业务),根据合同等约定应该本年支付款项的请于12月5日前完善付款手续后及时交财务处办理;
2.教职工个人报销、对公汇款等正常报销截止至12月5日;
3.校外人员、学生等劳务报酬报账截止时间为12月9日,逾期未提交,当年不予发放;
4.职前学生缴费本年最后一次扣款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请各学院加紧做好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确保学校预算收入顺利完成;
5.成教(含各类培训)学生缴费请于12月23日前到财务处办理;
6.有借款(汇款)的尚未冲账教职工请于12月23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或冲账业务;
7.因2023年预算指标下达时间尚未确定,2023年开始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最后,衷心感谢全校师生一年以来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