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校园电动车管理办法》(连师专〔2019〕1号)的规定,我校大力提倡“平安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理念,自2019学年开始严格控制学生新购电动车在校园内骑行。自2019年至今,我校实行了校内电动车上牌制度,引入了校园共享电单车方便学生使用,建设了安全充电桩消除电动车消防隐患。经过两年多的整治,校园电动车在交通、充电等方面基本做到了安全、有序。但是,校园电动车的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使之更加规范、安全。现将清理校园电动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电动车管理办法》(连师专〔2019〕1号)继续执行;个别条款的调整按保卫处的最新通知执行并由保卫处进行解释。
二、我校发布的学生电动车牌自2021年7月10日起作废。教师与务工人员车牌继续使用。
三、请各学院通知所有学生,在本学期放假离校时,将学生自备的电动车清理出校园。可以骑回家下学期不再骑回校园内,也可以通过学校指定的代售点(工作地点与时间待通知)自愿折价销售后由代售点将电动车清理出校园。
四、严禁学生将其自备电动车在学生中间自行买卖!否则引起一切后果自负。
五、7月15日起,保卫处将启动电动车清理程序。停放在校内各停车场的电动车,保卫处将分别集中存放并公示,公示15日内无人认领的车辆视为无主车辆,保卫处将会同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予以清理。
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