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我校公务印刷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 08:43:52作者:浏览次数:282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连云港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对2021-2022年度市区公务印刷联合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连财购〔202027号)精神,确定连云港菲林电脑纸印刷有限公司等53户企业为公务印刷(书刊除外)定点企业,连云港海狮印务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为公务印刷书刊定点企业,服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请各学院、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办公室

财务处

2021年4月9日

关于对2021-2022年度市区公务印刷联合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