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我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 09:48:20作者:浏览次数:310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体艺函〔2020〕27 号)要求,结合我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实际情况,现就做好近期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从严落实校门管理要求。严格把好校门关,教职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和出入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无异常。校外人员如确需进入校园,须严格履行校疫情防控办相关手续。国庆假期校门管控力度绝不松懈。

二、严格执行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在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全体教职员工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自我防护,坚持每日下午3:00前准确、真实地进行线上健康信息填报。经常入校的外聘人员、工勤人员、校外合作单位人员(如保安、物业、食堂、超市等生活服务、工地等各类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健康日报工作及时准确执行,相关健康状况报人事处、校防控办备案。

三、严格遵守“离连必须申请 返连必须报备”工作要求。确有出行需要的教职员工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部门相关负责人报批,同时向人事处吴老师(政务通:281870)报备。绝不允许私自离连,更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连教职员工应根据其前往目的地的风险等级,按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处理。如未履行手续擅自外出,或不如实填报健康码而造成自身隔离或感染,隔离或治疗期间按病(事)假处理。

四、妥善做好国庆假期安排。国庆放假期间,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工尽可能不跨省出行,如确需离开江苏,须严格按照校疫情防控办“离连必须申请 返连必须报备”工作要求,提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五、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及时关注省疾控中心提供的疫情风险等级通报,密切注意秋冬季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切实加强与属地涉外防控协调组以及出入境、海关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全面掌握目前仍在境外的教职工、教职工子女情况,及时上报境外教职工流动行程计划。境外教职工入境回国后,应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关于核酸检测、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返连后,积极主动配合所属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居家隔离14天。如确因工作需要返校,须出具近14天核酸检测合格报告,持健康通行“绿码”进入校园。各部门、学院要密切与仍在境外的教职工的联系,加强对其健康情况信息的监测,并要求教职员工提前报备直系亲属入境回国情况,相关信息须及时报送至校疫情防控办及人事处。

            校疫情防控办

            人事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