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15 09:54:41作者:浏览次数:281

统一战线工作是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历来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领域。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知识分子工作基本方针和“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各项政策,全面履行统战部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的职能,把中央提出的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一、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高校是党外知识分子相对集中的地方,汇集着党外各方面的代表性人物,又是培养新一代党外代表性人物的“源头”。做好高校统战工作,调动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关系到人才的培养,关系到统一战线事业的兴旺发达,关系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长期存在和发展。

2、高校统战工作对学校的全面工作具有重要作用。高校广大党外知识分子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是一支重要依靠的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推进高校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保持高校的稳定。

3、高校统战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高校的党外代表性人物,不仅具有人才智力的综合优势,而且在社会上也具有很大的影响。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对于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高校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

4、高校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高中级知识分子;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国外侨胞及其眷属;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名人遗孀、后裔等。特别是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代表性人士,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学科带头人或重要业务骨干等。

三、高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5、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和引导党外人士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各项方针和政策,认清形势,为中华振兴、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6、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高校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要积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及时向他们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本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情况,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发挥作用多办实事。

7、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加强和改善对民主党派组织的政治领导;为民主党派创造和改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8、努力做好民族工作。要做好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工作,既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又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积极引导他们把才智和精神集中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上来。

9、积极开展海外统战工作。要认真做好“三胞”及其眷属、海外留学人员的工作,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广泛开展联谊活动,引导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出贡献。

10、进一步做好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要注意选配德才兼备的党外人士担任学校各级行政、学术、咨询等机构的领导职务,搞好同他们的合作共事;统战部门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积极同有关部门合作,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和实职安排的举荐工作。

11、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宣传及信息工作。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的新情况和新对策;不仅要做好统战系统内部的宣传工作,还要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四、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使高校统战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12、坚持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高校党委要定期向党外人士通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问题,广泛听取并认真研究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13、健全向党外人士传达文件的制度。要根据规定,及时向党外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14、完善同党外人士交友联谊的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和分工联系的党外人士定期开展谈心活动;党委成员要支持和参加学校重要的统战活动;统战部门要坚持在重大节日走访和看望党外代表人士的活动。统战部门应协助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妥善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

15、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的制度。学校举行的有关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应视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16、积极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发挥智力和社会影响的优势,开展服务于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社会活动。

五、切实加强高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17、高校党委领导要认真学习统战理论、方针和政策,提高对统战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做好统战工作。要把是否重视并善于做好统战工作作为衡量和考核高校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标准之一。

18、学校党委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统战工作。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检查总结全校统战工作;高校党校轮训干部要安排统战理论课;校党委和行政要为统战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条件。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影响和带动各级党的干部做好统战工作。

19、要保持现有高校统战工作机构的相对稳定。统战对象人数多或统战任务重的高校,应设立统战工作机构;未设统战工作机构的高校,必须配备专职统战干部;系党总支要配备统战委员;支部要有负责统战工作的委员。

20、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要保持高校现有专职统战干部的相对稳定,并选拔一批热心统战工作,具有较强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同志充实统战干部队伍;要选配政治上强、有事业心和熟悉统战工作的同志担任统战部长;要抓好统战干部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统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1、要建立统战工作网络,形成健全的统战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工作网络。统战部门应与校内党政群团各部门相互协调,共同做好统战工作;二是建立人物网络。统战部门应与党外人士所属单位共同做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三是建立信息网络。党外人士所属单位应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为统战部门汇集和研究党外人士的各方面情况提供条件;四是建立调研网络。统战部门应汇集各方力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