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2005〕5号)和省、市有关统战工作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和作用,开创学校统战工作新局面,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统战工作的重要性
1.高校统战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特殊的群众工作,在党的统战工作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高校知识分子相对集中,汇集着党外各方面的代表人物,是统战工作的重要领域,是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党外后备干部的“源头”和重要基地,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做好新时期高校统战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2.高校统战工作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工作,通过做好统战工作,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把各方面的统战成员团结起来,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是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我校的统战成员社会联系面广、社会影响辐射力大,做好统战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合作,把他们的智慧、力量和优势凝聚起来,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优势,把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为深化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扩大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升本”目标的实现,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学校统战成员的范围
3.我校统战成员的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亲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三、加强学校统战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4.坚持定期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制度。学校党委要通过情况通报会、专题建言会、谈心会等形式,就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问题,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人士,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协商,听取意见、建议,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监督于决策实施过程之中。
5.坚持向党外人士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党外人士传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校党委和行政下发至中层单位的有关文件、工作简报,根据需要及时下发给民主党派组织。
6.坚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制度。学校举行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庆典、纪念活动及组织监督检查活动,均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7.建立完善校、系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交友制度。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3名党外代表人物,系级主要领导每人联系1-2名党外人士。在确定具体联系对象的基础上,定期与联系对象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听取意见,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8.坚持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的工作、活动提供经费支持。学校积极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支持他们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地方经济建设,开展调查研究、献计出力,并为他们视察、调研等社会活动提供适当的经费支持;为民主党派组织开展工作、活动提供适当经费支持。
9.坚持做好在党外人士中聘任校、系务委员会成员、特约监察员、教学特约督导员等工作。进一步扩大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教代会主席团、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均要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参加,以促进学校发展建设过程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10.加强对民主党派组织的政治领导。贯彻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和成员的整体素质,协助民主党派建立后备干部队伍,按照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程序,坚持政治标准,把好质量关,做好新成员的考察发展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党派成员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11.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充分发挥我校民主党派人才智力和社会影响的优势,在国家、学校发展建设目标的指导下,积极引导他们牢固树立爱国、爱校、爱岗的思想意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支持他们在做好教学、科研、管理等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为为地方经济建设、学校事业的发展建言献力。
五、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
12.积极推进党内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当作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当作“团结人心,凝聚力量”的工程来做。按照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吸引人才的要求,对他们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及时了解和把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认清形势、弘扬正气、服务大局。各级党组织以及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3.学校统战部要积极履行在加强党外代表人物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中的职能。按照干部选拔培养管理有关规定,坚持进步性与代表性相结合,坚持党管干部和“注重培养、认真选拔、备用结合、形成规范”的原则,把党外代表人物和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纳入学校干部培养计划,制定党外代表人物、党外后备干部培训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六、积极推进海外统战工作并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14.认真做好侨、台同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动员和鼓励侨、台及其眷属、归国留学人员发挥自身优势,在积极投身学校发展建设的同时,开展具有学校特点的海外联谊和引智、引资活动,营造一个有创业机会、干事舞台、发展空间的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15.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有宗教信仰的知识分子工作,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他们把智慧和精力集中到学校的建设发展事业中去。
七、切实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16.统战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每年进行一至两次专题研究,专门听取统战工作的汇报,统一部署统战工作;把统战理论学习纳入学校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校党委有一名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由书记分管统战工作。
17.加强统战工作队伍建设。学校党委和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重视统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选聘,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建设一支热心统战事业、精通统战业务的专兼职统战干部和工作人员队伍,要在专兼职统战干部中开展“树统战干部形象,建党外人士之家”活动。
18.统战部作为学校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协调、监督和检查全校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建立由校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人员专兼职相结合的统战工作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统战工作网络。
二○○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