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快出、多出高质量科研成果,提升学校的科研影响力,服务学校升本创建工作,决定开展2020年校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1. 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 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和发展潜力。
二、经费资助
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项目立项后,学校按规定下达资助经费50%,剩余经费在结题后拨付。资助经费的使用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期限最多2年,可申请延期1年,也可提前结题、验收,项目被中止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校内的各类科研项目。项目研究的起始时间统一为2020年5月起,逾期未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返还全部研究经费。
四、申报程序
1. 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附支撑材料一份,经依托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电子稿报校科技处;
2. 科技处汇总、审核申报材料,经请示校相关领导,送校外专家预评审,并提供预评审结果供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时参考;
3. 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4. 获得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
5.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5月15日。
五、项目结题与验收
1. 项目执行期内受资助者每年底应向所在学院和科技处提交在研项目进展报告,说明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等。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后,受资助者应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结题申请书,由科技处组织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
2. 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之一:
(1)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基金资助项目1项并结题;
(2)出版学术专著1部;
(3)在 SCI(E)、CSSCI、CPCI、EI期刊发表论文1篇;
(4)完成发明专利1项;
(5)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科技产业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