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组织我校2020届毕业班
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有序组织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和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就我校有序组织2020届毕业班学生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2020届毕业班学生实习工作要在严格执行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及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等各级党委、政府文件精神下进行,结合疫情防控和学校教学实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不放松的原则,分类别、分阶段有序开展。
二、学校取消本学期所有集中实习、见习安排,所有专业2020届毕业班学生的实习均为自主分散实习,原集中实习学生需自主联系实习单位。
三、所有专业2020届毕业班学生的实习均采取申报审批制,学生实习必须经过个人申报、学院、教务处和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进行实习。
四、实习类别的界定
1.第一类:已签订实习(就业)协议或合同的、且安排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油、环卫、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物流供应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三必需两重点行业”)顶岗实习的2020届毕业班学生。
2.第二类:自行联系到“三必需两重点行业”以外单位实习的、目前尚未签订实习(就业)协议或合同的2020届毕业班学生。
3.第三类:2020届师范专业毕业班学生(含原申请参加集中教育实习的毕业生)。
五、第一类别学生实习安排
1.自即日起,第一类别学生开始申报顶岗实习。
2.提倡学生优先选择居住地所在设区市范围内单位开展顶岗实习,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学生不得前往省卫健委明确的需重点关注的省外地区实习。
3.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自主实习申请审批表”、“实习承诺书”等材料并由其监护人签字同意,同时需取得苏康码绿码或当地健康码绿码。未取得绿码的学生,不得参加顶岗实习。
4.各学院要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跟踪观察,将其纳入师生疫情防控范围,安排专人跟踪监督所有顶岗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实习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要督促实习单位及监护人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预防教育和生活保障,确保实习学生身体健康。要教育引导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加强自我防护。遇到异常情况要按防控要求及时反馈上报、处理。
5.工作流程
(1)学生如实填写“顶岗实习申报表”(附件1)、“自主实习申请审批表”(附件3)、“职业教育实习联系函”(附件4)、“实习承诺书”(附件5);
(2)学生上传“附件1”的电子版表格及“附件3-5”的照片或扫描件给学院负责实习工作的老师;
(3)学院老师整合“顶岗实习学院汇总审批表”(附件2),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4)学院将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附件2)拍照或扫描件报学校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5)教务处上报全校汇总表,经学校相关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反馈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始顶岗实习。
6.上述申报及审批材料的原稿,请各学院妥善保管,待正式开学后需上报纸质版。
六、第二类别学生实习安排
各学院继续加强对第二类别学生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管。目前,该批学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各地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的情况,可先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填写“职业教育实习联系函”(附件4)或“教育实习联系函”(附件6)、“实习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备用,暂不上传。学校将视疫情发展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适时协调有关实习工作。
七、第三类别学生实习安排
该类别特指部分2020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学生自行联系自主实习学校(包括原申请参加集中教育实习的学生),填写“教育实习联系函”(附件6)、“实习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备用,暂不上传。待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开学后,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统筹实习工作。
八、工作要求
1.目前,全国疫情尚未完全解除,各级对实习工作的要求政策性强,标准严格,学生个人应准确界定自身的实习类别,严格按照三个类别的不同要求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如实填写“实习联系函”等材料备用。
2.时间节点。各学院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向学生传达,第一类别顶岗实习学生的申报表等材料,于2020年3月24日前上传,逾期学院不予接收。各学院对学生申报的内容要认真甄别,仔细研判,慎重审批,不得跨类别安排学生实习。学院审核材料于3月27日前报教务处,逾期概不接收。第二类、第三类学生的材料暂不上传。
3.各学院对顶岗实习生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实习过程的管理、监控及校友邦的使用等各项要求不变,仍按上学期学校教务处 “关于做好2020届职业教育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4.各学院要以组织学生顶岗实习为纽带,强化合作意识,加强与实习企业特别是紧密型企业的合作与联系,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促进学生顺利就业。
5.各学院要做好与学生的信息联络,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关注学校的最新通知安排,及时做好学生实习信息申报、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各项工作。
附件1:连云港师专2020届毕业生疫情期间顶岗实习申报表(第一类别);
附件2:连云港师专2020届毕业生疫情期间顶岗实习学院汇总审批表(第一类别);
附件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疫情期间学生自主实习申请审批表;
附件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教育实习联系函;
附件5:实习承诺书;
附件6: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实习联系函。
教务处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