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安排,部分2020届职业教育毕业生即将开始毕业实习(实习一年的除外)。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的准备
1.各学院制订2020届职业教育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并于2019年12月27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工作方案应包含组织领导、实习任务、实习要求、实习地点及形式、实习考核、实习总结等内容,并落实实习生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2.本学期放假前,各学院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告知学生毕业实习安排和要求,强调实习纪律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每位学生领取《职业教育实习工作条例》、《专业实习成绩考核表》和《职业教育实习联系函》。所有教学任务(含技能综合训练等实践课程)均需在本学期学生离校前完成。同时,各学院要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布置和辅导,确定指导教师,有目的地增设一些有针对性的系列讲座,指导学生搜集、阅读、整理和归纳文献资料,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掌握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规范,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框架。
3.各学院应积极建立与职业教育专业相适应的实习基地,帮助学生落实实习岗位。为保证实习效果,各学院应尽量将学生安排于校企共建的实习实训基地中进行集中实习。对于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需填写自主实习申请审批表和实习承诺书(见实习工作条例附件),教务处审核后由各学院保留存档。接纳较多实习学生的基地应由相关学院安排教师负责带队指导。
4.各学院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平台,加强实习过程管理。组建一支由分管实习领导、教务人员、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组成的实习管理小组,运用校友邦平台,制定实习任务、完成实习日志批阅、统计实习信息、随时掌握学生动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二、毕业实习的安排
1.各学院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针对不同专业、实习单位的合理需求确定具体的实习时间,实习离校前未退宿的各专业学生下学期最迟返校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离校前办理了退宿手续的各专业学生下学期返校时间统一为2020年6月18日。
2.各学院应及时联系通知未达到毕业资格条件的同学按时参加校选修课、计算机、英语以及2020年3-4月份的相关课程考核以及“3+2”专业转段等考试。
三、专业实习的检查和管理
1.各学院应提前做好实习生的动员工作,并审批学生的《自主实习申请审批表》、《职业教育实习联系函》、《实习承诺书》。下学期开学后第1周,各学院实习管理的具体负责人逐一落实实习生到岗或实习单位落实情况,于2020年3月13日前回收《职业教育实习联系函》回执和《自主实习申请审批表》、《实习承诺书》,3月27日前汇总报教务处审核。
2.实习补助标准。支付给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费,自主实习本科生按100元/生、专科生按80元/生、学校安排的集中实习生统一按150元/生的标准执行。对于集中实习的学生,学校适当补助交通费;集中实习点的实习生,由学校指定的实习带队老师或实习生负责人集中交纳,自主实习的实习生自己交纳;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凭《职业教育实习联系函回执》汇总造表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集中报销。
3.实习期间,要切实加强对自主实习学生的管理。各相关学院要成立自主实习导师组,要求每位学生在校友邦平台注册,撰写实习日志,反馈实习相关信息,各位指导教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批改实习日志,掌握学生实习动态。
4.集中实习学生较多的学院,应安排实习巡视检查小组,进行实习检查。
5.各学院要通过校友邦、电话、QQ群、微信等方式与自主实习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进行远程监控和指导,随时掌握实习情况。
四、毕业实习总结
实习生返校后,各学院根据带队教师意见、《职业教育专业实习工作条例》及实习期间工作汇报材料评定实习成绩。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友邦平台的各种统计数据开展总结、资料积累和评比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自主实习申请审批表
附件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教育实习联系函
附件3: 实习承诺书
教务处
2019年12月20日